近日,青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青岛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京城公司”)换发了新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青岛京城公司股权调整工商变更登记工作顺利完成。青岛京城公司的股权结构原为股份公司和兴华公司分别出资52%和48%。此次调整之后,股份公司成为青岛京城公司的唯一股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9号)、《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2012年四级及以下企业压缩工作指标的通知》(京国资【2011】153号)的文件精神,落实市国资委压缩管理层级工作要求,加快国有资本从四级及四级以下企业退出步伐,兴华公司需在2011-2012年度内完成所出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青岛京城公司股权调整工作自2011年9月份启动以来,得到了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和兴华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在相关部室与青岛京城公司通力协作下,经过与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多轮沟通,多回合的资料修订及报审,最终圆满完成本次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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