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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召开专题会议 下“死令”解决职工工资、“五险一金”拖欠问题
2009-09-13

9月10日,集团公司召开关于解决职工工资、“五险一金”拖欠问题的专题会议。会议强调,集团各单位要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按照市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的拖欠问题,确保国家60年大庆的安定和企业的稳定。集团公司领导李太祥、郭威力,集团已发生拖欠企业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部长、未发生拖欠企业的主管领导及集团公司机关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郭威力首先传达了9月9日刘龙华董事长在市国资委汇报会上的精神及集团对拖欠职工工资、“五险一金”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明确要求。根据市国资委的要求,企业所拖欠职工的工资必须在9月20日前全部支付给职工,拖欠的“五险一金”必须在2009年底前全部还清。据此,各单位领导要从讲政治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讲价钱、按期完成,确保国家60年大庆的安定和企业的稳定。为做好此项工作,郭威力对三个工程总承包部、股份公司、开发公司等单位特别指出,要加大力度,做好对已竣已结工程的付款工作、已竣未结工程的结算工作、在施工程按进度拨款工作、内部循环时间不要太长,尽量避免滞留资金。对欠款单位要给予帮助,人力资源部要会同经营部等部门对回收的资金加强监控、确保职工工资的支付和还款工作。

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李太祥在会上指出,拖欠职工工资、“五险一金”是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会给企业稳定和社会安定带来很大的隐患。他强调,拖欠职工工资、“五险一金”主要是企业经营的问题。为此,他要求,各单位要分清层次,严格履行承包协议,加强工程款的结算、回收和内部清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刘龙华董事长要求的时间做好职工工资的支付和“五险一金”的还款工作,确保国庆盛典的安全和职工利益的落实。

各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在会上表态,特别是拖欠职工工资、“五险一金”单位的主要领导均表示在9月20日前想法设法将拖欠职工的工资发给职工,争取年底前全部还清“五险一金”欠款。(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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