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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工会暖人心有了新“办法”
2014-04-02

近日,《在职困难职工救助慰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在集团办公平台发布。至此,集团工会为广大职工再添一份“暖人心”的保障,受到了广大城建职工的一致好评。
为了更好履行工会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心贴心实打实地服务职工,今年年初,集团工会根据《北京市温暖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和集团《职工送温暖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充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完成了“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随后,集团公司工会召开了由部分基层单位工会干部及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反复修改、补充与完善,形成了《在职困难职工救助慰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内容涵盖基金来源与管理、救助慰问补助对象及标准、基金申报审批及发放程序、救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等,能够有效减轻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因意外事故、火灾、大病所带来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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