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集团公司董事会召开本年度第七次会议。董事陈代华、郭延红、李卫红、姚广红、徐荣明、王斌、谭宪才、周宇峰出席会议,国资委派驻集团公司监事会办公室、集团公司领导郭威力、王丽萍、朱国栋、史育斌、彭成均、张晋勋、李莉及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集团公司董事长陈代华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郭延红为集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015年10月22日,市国资委党委下发了《关于郭延红等同志任免的通知》(京国资党任字【2015】164号)、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郭延红同志任职的通知》(京国资任字【2015】83号)。根据国资委党委、国资委的文件精神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管理经理层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郭延红为集团公司董事,并聘任为集团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樊军同志不再担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15年10月22日,市国资委党委下发了《关于郭延红等同志任免的通知》(京国资党任字【2015】164号)文件,根据市国资委党委文件要求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管理经理层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同意樊军不再担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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