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要闻 返回>
陈代华参加市国资委企业董事会和党建工作述职会
2016-05-18

5月11日,北京市国资委两年一度的企业董事会工作专题报告会暨党委书记党建专项述职会召开,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代华向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监事会主席、主任、副巡视员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考官团”,汇报了2015年集团公司董事会和党建工作报告。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一同参会“陪考”。
这是一场特殊的“考试”,“报告怎么说”、“述职述什么”?面对两年一次的大考,集团公司采用PPT和书面形式呈现的《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5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两份报告,讲成绩言简意赅,摆问题自曝不足,谈改进有举有措,力求高效务实。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城建集团超额完成了国资委的各项考核指标,实现了‘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集团行业影响力和企业品牌影响力提升,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61位,较2014年上升了23位”,“确定了城建集团‘十三五’时期做强总部,做大资本,推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构建千亿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目标。”
在董事会的工作报告中,“超额完成”、“圆满收官”、“影响力提升”的字眼格外引人注意,这份自信来自集团2015年亮丽的成绩单。回顾2015年工作,集团市场营销额和企业总资产双双突破千亿大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8亿元,同比增长5.07%,利润总额29.35亿元,同比增长6.23%,资产负债率77.14%,下降1.33%,各项考核指标全面进入市国资委前十。
“董事会能够遵守并执行市国资委各项规定,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效执行,整体运转顺畅,为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陈代华在汇报中道出了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智力保障。
接着,陈代华还从六大产业协同发展、企业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发展机遇与挑战、监事会提出问题事项整改方面,汇报了董事会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项目管理“四清晰一分明”、企业改革重组、“十三五”规划编制、“忠诚企业、市场检验、敢于担当、群众拥护”选人用人导向和紧抓经济发展新常态乘势而为、监事会提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在2015年集团风险管控方面,陈代华汇报说,“集团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企业自我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集团是一个清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董事会工作汇报的最后,陈代华用落实集团“十三五规划”,提升持续发展能力;抓住供给侧改革机遇,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机遇,提升转型升级能力;抓好董事会自身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全面总结了下一步企业发展和董事会建设思路。
“我们公司近年来发展思路清晰,战略规划符合逻辑,产业互动优势明显,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战略清晰,公司治理科学严谨,业绩优良稳健,重视外部董事意见”,董事会工作交流互动环节中,外部董事王斌、谭宪才充分肯定了集团董事会2015年的工作。
市国资委领导对城建集团董事会工作表示赞赏,并提出“结合对参股企业的管控,谈谈打造多层次、全覆盖管控体系建设的举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水平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有什么具体安排?”、“施工、地产两大传统产业高度竞争,今后在资源配置规模上,与其他产业相比有哪些考虑?”等问题,陈代华逐一作了回答。
在党建专项述职中,陈代华从抓党建促发展,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融入促进;抓思想严教育,引领两级领导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抓班子带队伍,重视履职价值观引导;抓基层打基础,讲规矩守纪律;正风气倡廉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汇报了就任党委书记一年多来履职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陈代华在述职报告中指出,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还不够均衡,需要在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与问效上加大力度;推动党建工作创新还不够有力,需要指导和推动基层党建创新突出实效;少数领导人员还需要在思想认识、统筹兼顾和队伍建设上加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能力。
就党建工作存在问题,陈代华表示,“将进一步聚焦责任、聚焦发展,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中扎实推进党建工作,着力落实好第一责任,着力加强好制度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实现好企业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工作三种优势的转化,为稳步实现集团新的战略目标提供思想、组织、精神和环境保证。”
党建述职汇报结束后,市国资委领导认为城建集团领导班子责任意识强,善于团结协作和主动作为,党建工作有特色、有措施、有效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与考核责任制挂钩是一个创新,对企业发展起到了同频共振、有机融合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建议城建集团进一步加强和夯实基层一线党建工作,实现党组织和党员工作的全面覆盖。
面对面交流,一对一提问,此次董事会和党建工作述职会,检验的是党委书记、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两手抓”的能力,传递的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信心。
会后,市国资委将根据企业述职、现场交流及日常掌握情况,形成对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党建工作述职的综合评价,并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按照评价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301099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