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试运行。
通知明确,在天津、山西、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西藏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试运行,在河北、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湖南、广东、重庆8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证照数据对接工作,将已制发的电子证照数据实时上传至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并向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时共享电子证照信息,实现电子证照信息跨地区互联互通互认。
试运行省份应于2022年9月底完成相关信息系统升级和联调测试等工作,其余省份应根据有关标准,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全面实现相关证照电子化。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301099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