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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通知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
2022-11-09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争取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的美丽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

《通知》明确,在创建过程中,既要引领地方开展各级创建示范活动,又要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创建示范时序和标准,防止盲目跟风,同时还要根据乡村资源禀赋等因村施策,并注重乡土味道,打造各美其美的美丽宜居乡村。是否参与创建、建设什么内容等都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包办代替。

《通知》同时明确了创建示范标准:美丽宜居村庄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创建示范达到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要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适应。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标准将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和示范推进实践效果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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