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二公司多部门协同发力,为女职工田丽萍解决了间隔27年的愁心事,最终喜领住宅不动产权证,一桩愁心事儿变成了喜事儿,田丽萍的家人赶忙赶到二公司真诚道谢。
深学百年党史,传承红色基因。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二公司党员、干部始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指示精神,坚持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中践行初心使命。二公司秉承以职工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职工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的“指挥棒”,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该公司女职工田丽萍居住的石景山区五芳园22号楼为企业产权所属的住宅院区,该楼大部分住户为1994年拆迁旧平房区所安置的职工住房。目前,尚有46户居民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女职工田丽萍来到二公司,向企业领导反映了相关诉求。对此,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班,按照相关政策,积极主动为职工解决烦心事儿。
经查证了解到,五芳园22号楼大产权证未在其公司登记,又因该楼区无大产权证原件,后续无法办理居民住户的不动产权证。如果办理房本,必须先行补办该楼区的大产权证,而补办大产权证必须取得相关房产的完税证明,这需要向税务所报送大量前期备案资料及相关房产初值和现值的资产评估报告。同时,针对增值部分评估资产还需要交纳相关房产涉及的土地税、契税、印花税,评估难度极大。根据石景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和职工住户的强烈诉求,专班人员多次到石景山区房改办、区工商局、区第三税务所等部门实地咨询、报送材料,做了大量前期收集、整理、报送、补办房产资料的一系列工作。经过与相关多部门的协商、沟通,石景山区规划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查证,同意报送所有房产资料,同时出具了遗失声明及查验证明文件。石景山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所有上报资料审核无误后,于日前完成了对女职工田丽萍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工作。
目前,二公司专班人员,还在紧锣密鼓的为该院尚无房本的46户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共同唱响社会主义好、共产党好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