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城建兴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肆拾亿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公司对兴华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096,000,000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1、关于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贰拾亿元信托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华公司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20亿元,期限3年,融资成本为年利率4.98%,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于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合众—城建兴华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贰拾亿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华公司与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由合众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注册设立“合众—城建兴华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投资计划”),兴华公司通过“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20亿元,期限3年,融资成本为年利率4.99%,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兴华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法定代表人:武涛。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品房;自由房屋的物业管理;承发包市政建设工程及房屋配套工程;建筑技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机械、汽车配件;仓储服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兴华公司资产总额15,709,334,240.60元,负债总额12,405,359,858.6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905,175,478.89元,净资产3,303,974,381.97元,营业收入2,114,151,567.50元,净利润为422,995,130.91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兴华公司资产总额15,588,224,382.79元,负债总额11,825,653,764.91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407,543,848.45元,净资产3,762,570,617.88元。2015年兴华公司营业收入3,285,240,852.98元,净利润为904,529,808.1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兴华公司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20亿元,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合众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注册设立“合众—城建兴华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兴华公司通过“债权投资计划”方式融资20亿元,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借款担保议案,同意兴华公司申请共计肆拾亿元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兴华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项目开发,且兴华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84.6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华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兴华公司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