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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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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0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8.5亿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海口分行申请人民币8.5亿元开发贷款,期限三年,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授权,上述担保已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0-70号公告。

2、关于以公司所属物管资产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承物业”)100%股权及北京城建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物业”)100%股权作为出资,参与发起设立北京京城佳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44.63%,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35.25%,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8.98%,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3%。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代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宋建波、周清杰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69号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