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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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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19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北京城安辉泰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转让所持北京城安辉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安辉泰”)10%股权。城安辉泰注册资本2亿元,股东实际缴纳出资额为0元,公司持有40%股权。根据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挂牌价格不低于40,907.26元,转让标的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1-2022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如下对外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26亿元(含)的任一笔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96亿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30亿元(含)。若担保发生额超过126亿元或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仍由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在预计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上述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相互调剂使用。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独立董事就担保授权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议案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拓展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保证各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1-25号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设立合作公司投资开发朝阳区崔各庄项目的议案

2021年5月10日,公司与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北京”)以联合体形式竞得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0-L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联合体共同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公司,负责项目具体开发运作。

合作公司暂定名北京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亿元,占合作公司50%股权,招商北京以现金方式出资5亿元,占合作公司50%股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1-24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