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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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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10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城建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5%股权暨终止与集团公司合作开发怀柔棚改项目的议案。

北京城建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胜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北京城建兴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怀公司”)持有兴胜公司65%股权。兴怀公司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由公司托管并合并报表。

兴胜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取得怀柔新城03街区下元、钓鱼台及东关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怀柔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授权批复。为参与怀柔棚改项目开发建设,分享项目收益,2016年10月27日、2018年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怀柔棚改项目的议案》、《关于合作开发怀柔区城中村棚改项目的议案》。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约定集团公司将兴怀公司全权委托公司进行管理,由公司合并报表,负责项目开发运作,具体详见2016-47、2016-50、2018-03、2018-04号公告。

为理顺管理关系、增加土地储备,同意公司收购兴怀公司持有的兴胜公司65%股权并终止与集团公司合作开发怀柔棚改项目。经审计、评估,截止2021年5月31日,兴胜公司净资产为7,245.7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7,997.67万元,公司收购兴胜公司65%股权的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5,198.49万元。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成为兴胜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参与怀柔棚改项目开发建设,同时与集团公司解除兴怀公司的托管关系,终止怀柔两个棚改项目的合作开发。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代华、张云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李明、张成思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收购兴怀公司持有的兴胜公司65%股权,有利于理顺管理关系和解决关联交易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