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5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长陈代华、独立董事胡俞越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长陈代华委托董事储昭武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委托独立董事李明代为出席并表决,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储昭武为会议主持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王艳为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王艳基本情况如下:
王艳,女,53岁,研究生,公司律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工监事,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胡俞越、李明、张成思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王艳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王艳为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北京城建(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团申请10亿元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由中国建设银行李沧支行为牵头行,中国农业银行李沧支行为参贷行的银团申请开发贷款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3年,以青岛国誉府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后续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