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5月19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即将期满,为避免同业竞争,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由公司托管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费用按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确认的年度营业收入的0.2%计算,托管期限为三年。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代华、张云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2-17号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2-19号公告。
二、关于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工程协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工程协作协议》即将期满,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同意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工程协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代华、张云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工程协作协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工程协作协议》,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和交易价格。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可以根据其自身的资质和能力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工作,公司不为其提供任何优于其他市场主体的特殊或优惠政策。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不利用其为公司控股股东身份干涉公司的招标工作,不向其附属企业及任何第三方泄露其知晓的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商业秘密或信息。独立董事认为该协议有利于规范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22-18号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2-19号公告。
三、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2-19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