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新城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金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68,600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公司对新城金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68,6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城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14亿元贷款并由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新城金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9%)向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14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以顺义国誉府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由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城金郡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法定代表人:濮春天,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聚源西路7号内205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等。目前,公司持股比例49%,北京新城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新城金郡公司资产总额3,033,784,999.74 元,负债总额3,044,293,490.70 元,其中流动负债1,397,293,490.70 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 -19,613,924.91 元,净资产-10,508,490.96 元。
截止至2020年03月31日,新城金郡公司资产总额2,915,142,765.82元,负债总额2,927,622,398.26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30,622,398.26 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 -1,971,141.48 元,净资产-12,479,632.44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城金郡公司向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14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以顺义国誉府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由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为保证新城金郡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新城金郡公司向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14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以顺义国誉府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由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认为,新城金郡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次融资及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注:担保总额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城金郡公司2020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