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85,000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公司对海南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9,990万元(不含本次85,0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8.5亿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海口分行申请8.5亿元开发贷款,期限三年,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法定代表人:刘锋,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湾路199号1号楼首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海南公司资产总额2,633,586,287.11元,负债总额2,567,101,601.97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66,800,390.57元,银行贷款总额65,000,000.00元,营业收入122,147,515.94元,净利润-42,574,371.10元,净资产66,484,685.14元。(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数据详见2020年9月30日报表年初余额。)
截止至2020年09月30日,海南公司资产总额3,199,641,590.54元,负债总额3,106,188,198.61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05,766,797.96元,银行贷款总额699,900,000.00元,营业收入174,278,738.87元,净利润26,308,139.04元,净资产93,453,391.9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海南公司向兴业银行海口分行申请人民币8.5亿元开发贷款,期限三年,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为保证海南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同意海南公司向兴业银行海口分行申请8.5亿元开发贷款,期限三年,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海南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且海南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注:担保总额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南公司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