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65亿元(含6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股东大会召开,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如下对外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65亿元的任一笔担保,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1、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50亿元(含),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
2、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5亿元(含),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
若担保发生额超过65亿元或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仍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2023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预计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新发生的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授权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本授权有效期内进行如下调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为全资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为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了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议案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拓展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保证各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