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禄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公司董事长储昭武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