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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书明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的严正声明
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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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书明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的
严正声明

近日,杜书明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给我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澄清事实,声明如下:

一、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改制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进行,并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资产重组前的资产评估是依法合规进行的,其结果经北京瑞丰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瑞丰恒基公司)和杜书明本人同意,并在《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协议书》(简称《资产重组协议书》)等文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民再终字第2015号判决书判定:因瑞丰恒基公司未完全履行协议书的出资义务,导致企业改革无法进行,职工与公司矛盾激化,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继续履行已无必要,故维持(2010)高民终字第741号民事判决,解除《资产重组协议书》。

三、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遵纪守法、重信守约的大型国有企业,从未有过贷款逾期不还的行为,公司担保的贷款也全部履行了担保责任。

对杜书明近期在网络上散布的不实言论,我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