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提出,创建南平市武夷新区、邵武市、永安市、三明市沙县、龙岩市新罗区和上杭县6个节地型、生态型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示范(片)区。福建省要求,示范区应科学布局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宜建地块的开发规模、布局和强度,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内单位面积投入产出比要逐年提高,建设占用耕地不得超过土地总面积的25%。同时,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在竣工时绿化面积要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