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启动中国建筑业双200强企业评价工作。
据了解,根据建筑市场和发展情况,今年的评价工作作出了调整,由“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评价”调整为“中国建筑业双200强企业评价”。从印发的《中国建筑业双200强企业评价办法》中可以看出,在保持原来双百强企业评价体系不变的基础上,评价指标中取消了“产值利润率”、“劳动生产率”和“员工构成”3项指标,并将“科技进步”、“管理水平”、“精神文明”3项指标合并为“科技、质量、精神文明”1项。同时,取消了参加评价的企业集团子公司不能单独参评和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成长性评价的规定。在评价办法中,将“取得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上一年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上一年度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以及上一年度未发生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失信行为”,列为申请评价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据介绍,已连续成功开展5年的双百强企业评价,是中国建筑业协会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评价工作的调整,将为促进行业和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树立行业品牌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