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明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依据,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根据《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分析近年事故原因,梳理相关规范、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编制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近日正式发布。
隐患排查治理是“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重要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文件中均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作为主要管控目标。建筑领域涉及的管控点较多,工程差异性较大,《导则》的颁布实施则为我市施工现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判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根据我市现阶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导则》的主要架构为基本条款、房屋建筑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细化城市管道轨道交通工程与拆除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条目。为增加施工现场可操作性,明确隐患分类,《导则》以隐患类别作为基础单元,如房屋建筑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共分为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施工机具、临时用电、起重机械及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及其他十个类别。
下一步,全市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开展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效率,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全面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