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明确,我国将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鼓励各地增加可进入、可体验的活动场地,在公园草坪、林下空间以及空闲地等区域划定开放共享区域,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有关城市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1年。其中,南方地区要应试尽试,逐步扩大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其他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试点城市,合理确定开放共享区域。各地要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各试点城市要梳理公园绿地中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建立可供开放共享的绿地台账,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
通知强调,开放用于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域要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推广地块轮换养护管理等制度,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