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范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治理建设工程领域乱象。
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领域发承包交易量急剧增加,建筑市场空前活跃。同时,在建筑市场管理领域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确,存在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干部违法插手工程建设等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二是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滞后;三是部分政府投资工程严重超概算,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用的现象比较严重;四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任意压缩工期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送审稿)》。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共有33条,主要内容包括四大方面。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动态监管制度,禁止政府违法干预工程建设,严格法律责任追究。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防止暗箱操作。三是完善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工程造价控制,严禁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 四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管理,严禁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强化对施工单位的要求,禁止任意压缩工期,加强施工监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