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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取消商品房限购政策
时间:201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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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0日起,山东省济南市实行了3年多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取消,居民今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不再需要开具限购证明。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从7月10日起,济南市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取消,居民购房不再需要到房管部门开具限购证明,但办理缴税、贷款等是否需要开具相关证明还需要具体咨询有关单位。据了解,2011年2月,济南市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规定对在济南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