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印发《贵阳市城镇危房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城镇危房开展全面整治。
贵阳市要求各地组织乡(镇、街道)和村(居)在现有危房台账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危房的产权人或管理人,按照“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的原则对辖区内危房开展全面复查,摸准危房信息,分类建立详实的危房台账。
组建工作专班,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督促指导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落实主体责任。经第三方机构判定存在坍塌风险的,需要立即撤离居住人员;对房屋需要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应配合属地采取应急措施,搬离人员;对暂时不能整治的危房,应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通过人防、技防等措施做好管控。
对连片集中的城镇危房,优先纳入城市更新或地块开发项目进行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危房问题;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后能解除危险的,可采取修缮等措施整治危房;对零星分布的危房,产权人或管理人有重建意愿且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情况下,应支持其采取原址原面积重建措施整治危房。